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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药家鑫案看安防监控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编辑:广州永昌达电子有限公司  时间:2018/06/26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半年前,药家鑫一案沸沸扬扬于各大网站,关于药家鑫肇事杀人案的判定也让态度迥异的双方各执一词。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做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从药家鑫肇事杀人一案看安防监控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

一、视频监控力证事发现场实况

法高于情,毕竟在现代法制社会对于案件的判定还是要有充分的依据才能体现公平公正。由于一审判决书中各证人证词在案发时间上有相互矛盾,调取并收集有助于查明药家鑫作案时间及动机的重要证据,即该案所有关键时间节点的监控记录,显得尤为重要。安防监控对于药家鑫一案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据统计,药家鑫一案中关键性视频证据包括:

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各大门的监控记录,用以查明案发当天药家鑫及被害人张妙进出各校门的准确时间;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停车场监控记录,用以查明药家鑫的着装及车辆乘员;案发当晚二次车祸地点周围各路口监控记录,用以查明药家鑫车辆经过各路口的准确时间……一系列的证据对案件的二审判定起到十分关键性作用。视频监控的准确性及时性对于公共安全防范的作用可谓意义重大。

二、阳光司法促生远程审讯迅速流行

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从而导致诉讼案件的大幅攀升,传统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的需求,作为社会公平公正的“晴雨表”,司法工作的进行直接影响着人们对于社会的认知,而严重的滞后性必然导致人们对于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因此,高效率成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素之一。

如今,通过视频通信系统的构建,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明星”案件,人们可以接着远程审讯系统亲身参与审讯过程,加深对司法的了解。通过视频通信的重要应用形式——数字庭审系统的应用,对于异地案件的审理,法官与犯罪嫌疑人都可以有效避免了不必要时间的浪费,缩短了审判周期。而视频通信所特有的跨地域沟通性则可以让关注的人们都可以“足不出户”参加审讯过程,让“司法阳光”真正普照。同时,鉴于远程法庭的召开使参与人员大众化,会更加有利于普法教教育,有效防止犯罪。

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普通大众对于司法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信息的实时性以及真实性都备受关注,借助科技的力量推动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是现在司法发展的必经之路。而视频通信的高效、快捷正好符合这一诉求,这也正是远程审讯日益盛行的根本原因。

随着高清、3G等视频通信技术的不断成熟,视频通信的实用价值日益提升,行业细化应用的发展潮流将会进一步促进特定性方案的推出。司法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近,将使视频通信在司法领域大有可为,而安防监控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也将日益明显!